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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粉痣变红痣(2 / 2)


闻言薛月也没起疑心,毕竟早已离世的薛母就会一手好绣活,薛素身为她的女儿,会刺绣也没什么稀罕的。

临走时薛素深深看了一眼她,发现薛月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媚劲儿,走路时扭腰摆臀,半点不像个姑娘家,反而跟成亲了的少妇一般,约莫早就跟王佑卿成事了。

掩唇轻笑一声,女人加快脚步往泾阳城的方向走。

今日那位胡小姐也在刘家米铺,若是生意谈的好,她置办私馆的事情说不定就有着落了。

只要一想到银子流水似的往怀中涌,薛素心中便喜得不行,柔润杏眼中似含着水儿,晶亮连连。

走了小半个时辰就到了刘家,薛素刚被翠芙领到卧房时,便扫见桌前坐了两名身形虚胖的女子,其中之一是刘怡卿,而另外那位,肯定就是那位皇商家中的小姐。

前世在京城呆过一阵子,薛素也见识了些风土人情,冲着胡小姐虚虚福了福身。

刘怡卿冲着丫鬟摆摆手,翠芙给薛素上了茶后便识趣的退下,屋里只剩三个女人。

“薛姐姐,杨柳露紧肤膏胡小姐都用了几日,只觉得这两样再好不过了,就是分量饶有不足,亏得你今日又进城了。”

近一个月不见,刘怡卿身形又纤瘦许多,五官不再挤做一团辨不清模样,身段看着也比先前纤细不少,虽仍比常人胖了些,但看着总算没那般惊人了。

胡小姐转头打量着薛素,她一开始便知道这妇人住在村里,原以为会是个灰头土脸的粗糙女子。此刻一看,竟有些吃惊的发现这村妇竟养的不错,虽然略瘦了些,但略带笑意白净秀美的面庞,看着就让人觉得舒坦。

“我比怡卿略大些,就叫你素娘吧。”

薛素手心端着装满热茶的瓷盏,吹散了飘飘逸散的水汽,笑着点头。

“杨柳露跟紧肤膏对我有用,日后素娘将这两样物事送到刘家米铺时,能否帮我也带一份?”

伸手将包袱里的杨柳露跟紧肤膏取出来,因为先前用的瓷瓶实在太过粗糙,女子惯是喜欢精巧细致的器皿,薛素前几日就在村里的窑工那里买了些白瓷瓶,用来盛放这些脂膏汤水。

听罢薛素连连点头:“杨柳露跟紧肤膏都是小妇人做的,既然胡小姐觉得不错,下回一并带来便是。”

中午刘怡卿非要留薛素在家里用饭,刘家在泾阳城里也能称上大户,厨子的手艺当真不差。

薛素喝了小半碗清汤,伸手扇了扇,只觉得屋里太过闷热。

刘怡卿扫了一眼,笑盈盈道:

“这碗清炖甲鱼汤是厨子的拿手好菜,我平日里最爱喝这个,薛姐姐觉得滋味如何?”

活了两世薛素从来没吃过甲鱼,但没吃过猪肉却还见过猪跑,她说怎觉得浑身燥热,原来是这汤水起了效。

面颊酡红似涂了胭脂,胡明月眼尖,瞥见薛素左边手腕上的那粒红痣,忍不住问:

“若我没记错的话,素娘已经成亲了才是,怎么身上还有守宫砂?”

闻言薛素愣了片刻,低头盯着白净胳膊,发现原本颜色浅淡的粉痣,已经渐渐转为艳红,从外表上看真跟守宫砂没有半分差别。

这粒痣自打她重生那日便出现在身上,无论用多大气力揉搓擦洗依旧不会消失。

本想着这痣不会有什么影响,但现下颜色从淡粉变得越发浓艳,到底是怎么回事?

心中揣揣不安,薛素不免升起丝丝烦躁,不过当着两位娇客的面也不好表露出来,只随口解释道:

“我们农家的妇人哪有城里那般讲究?这不是什么守宫砂,只是一枚普普通通的朱砂痣罢了,就是位置生的令人误会,再者说来,小妇人成亲半年,怎可能没圆房?”

胡明月一琢磨也觉得是这个道理,并未想到薛素是在撒谎。

有事藏着心中,即便刘家待客处处周到,女子也觉得如坐针毡,随便寻了个由头便离开了。

薛素步子迈的飞快,平日里从泾阳城回家,少说得走上半个时辰,今日倒是快了些。

刚一进楚家的篱笆院,薛素咬着唇站在原处,平复着自己略重的喘息声。

楚清河正收拾柴火,耳中听着又轻又娇的动静,高大身躯猛地一僵,他面色未变,却在暗自猜想薛素方才去了何处,见了什么人。

脑中升起一个猜测,男人刚毅面庞霎时间阴沉一片,看着十分瘆人。

薛素根本没理会楚清河,回了小屋便将木门死死阖上,挽起衣袖双眸紧盯着那枚红痣。

指尖轻轻捏弄了下,并没有疼痛或麻痒的感觉,想起那颗光洁油润的桃木珠子,说实话,她还真没想到小小木珠竟然能有这么大的本事。

大概是喝了甲鱼汤的缘故,薛素觉得热,咬着唇儿将外衫褪下去,伸手又将窗扇推开条细缝,阵阵凉风吹过,倒是缓解几分。

身形健硕的楚清河就站在离小屋不远的位置,随着窗扇打开,一股幽幽桃木香气缓慢四散开来,让男人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。